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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0 15:22
】 【来源:
网易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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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姓名:张海
足坛角色:前深圳健力宝俱乐部老板
足球轨迹:2002年12月30日健力宝集团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深圳足球俱乐部”,健力宝投入1个亿。从此张海也开始从人们印象中的资本高手转变为众多足球老板中的一员。2003年健力宝最终获得了联赛第四名,2004年他们夺得了联赛冠军。
判决: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5年
犯罪事实:张海在未向国有转让人支付股权款的情况下,先行入主健力宝集团,并在之后大举侵占、挪用健力宝集团自身资金,用于支付股权款。共侵占健力宝集团资金人民币1.207亿余元,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人民币8644万余元。
10、诈骗罪
姓名:刘盈福
足坛角色:前中国足协副主席
足球轨迹:1992年6月被聘为中国足协副主席
判决: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罪事实:刘盈福于1985年7月注册成立广州市银利贸易公司,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1994年9月,被告人刘盈福认识了原桂林市信利经济开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春秀(已被判刑)并通过全春秀“借款”1亿元。其后刘盈福以借款为由骗得巨款后,7000余万元用于偿还各种债务,655万元用于捐赠和赞助,以获取各种荣誉,300余万元用于购高级轿车
1998年7月,刘盈福所经营的公司,已负债近3亿元人民币,但刘盈福还是和某公司签订了60万平方米、价值6900万元人民币的木地板购销合同。尔后刘盈福将木地板销售货款据为己有。对方公司多次催要货款,均遭被告人刘盈福拒付。
2003年5月,广西高院对刘盈福作出“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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