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印田,男,60岁,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他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20多年,共审结1300多件死刑案件,15年的时间完成63年的工作量。经他审的案件申诉、改判,并避免了多起错案错判。共76次立功受奖,荣立个人一等功6次,个人二等功6次,个人三等功3次,3次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河北省先进工作者、河北省特等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法官、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

陈印田
有人想用一辆小汽车换他的一声“刀下留人”,有人将美女拱手相送希冀换得他的手下留情,还有人运用恐吓、跟踪等手段对他进行人身攻击……无论面对诱惑还是威胁,他都一身正气、秉公执法,他说:“法律的天平绝不能在自己手中倾斜。”他就是被河北省推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手候选人的陈印田,一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副局级审判员。
金钱美色难阻铁腕断案
陈印田1947年出生于河北沧州,1984年从部队转业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20多年来,他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判决案件,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所办上千件案件无一例有申诉或改判情况出现。
一次,陈印田到某县复核一起杀人案,两位县领导找到他住的宾馆去说情。一位副县长当场允诺,只要能给被告人“留条命”,对原判决稍做些改动,马上就可以送给陈印田一辆小汽车,另一位县领导则直接将一块金表塞给陈印田,被他严词拒绝。陈印田在复核此案后认为原判正确,并提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得到合议庭和院审委会的支持。
“这么多年来,想给我送东西的人多了,有送钱的,十万二十万的送,还有的直接带美女来要陪陪我,还有的要请我吃山珍海味,全部被我拒绝了。我敢拍着胸脯对全天下的人讲,我从没拿过当事人一分钱,从没接受过当事人‘吃请’,一次都没有,”陈印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坚定地说。
爹大不如法大
1992年,陈印田负责审理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案时,他的一名老战友上门求情,希望能“刀下留人”,不要判被告死刑。看到没有效果,老战友说服了陈印田的父亲,父亲亲自出马对儿子说:“能判轻点就轻点,大家都不容易。你想想办法吧。”面对父亲的恳求,陈印田依然坚持一切按法律规定办事,“这案子我核查过,量刑准确无误,不能改。别的事情可以听您的,判决的事情不行”。在河北省法院系统,“爹没有法律大”的故事从此广为流传。
在情与法的抉择中,陈印田义无返顾地选择了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他为此也得罪了不少人,曾经多次遇到陌生人打电话恐吓、跟踪的情况。他的家人也曾一度不理解这种不近人情的做法。
陈印田在办理赵某故意伤害案时,赵某的家人找到他家,当时只有他的大儿子陈国雷在家,来人留下一个信封匆匆离开。陈国雷打开一看,里面是5000元的存折。陈印田回来了解情况后,马上将存折上交。陈国雷说:“当时我很不理解。现在随着阅历的增加,我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父亲的‘不近人情’,就是对家人最好的保护。”
“我就图给老百姓做点事”
因为成绩卓著,陈印田先后77次立功受奖,其中荣立一等功6次、二等功6次、三等功3次,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河北省委都作出了开展向陈印田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有很多媒体采访过我,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问我,‘到底是什么力量使你这样忘我工作’。我跟你说,我就图给老百姓做点事。我现在做法官行使判决的权力是人民给我的,我必须为他们服务,”陈印田对记者说。据统计,自1990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以来,陈印田平均每天办案近70件,按照责任制的量化标准,他17年完成了超过59年的工作量。
谈起被河北省推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手候选人的事情,陈印田有些不好意思,他诚实地向记者坦承,自己平时与体育运动接触并不多,不过他打算利用这次机会多补一些体育知识,“北京奥运会是中国第一次举办奥运会,我打心眼里支持,也为我们的国家感到骄傲和自豪。如果能成为奥运会火炬手,这也是为老百姓做事情的另一种形式,跟我做法官一样,我会尽全力做得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