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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球迷不欢迎足球流氓

http://www.newssc.org           2007-04-17 15:06:05

四川新闻网消息  
  

  2000年,公安部和中国足协负责人首次公开承认,中国足球观众中也有足球流氓,虽然他们是极少数,但危害特别大。对于中国存在足球流氓一说,山西大学体育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石岩就表示,“根据我们所做的研究,中国也已经有了足球流氓。”不过,由于在“足球流氓”的定义上无法统一认识,因此不少国人认为,在中国还没有像英国那样所谓的“职业足球流氓”。

  中国球迷反感用“足球流氓”的称呼

  据媒体报道,中国出现最早的球场观众暴力事件是1982年10月重庆发生的球迷骚乱事件。3年后,也就是1985年,中国足坛相继发生两件大事,即北京的“5·19”和沈阳的“5·26”。

  2002年3月24日,球市火爆的西安市,陕西国力队主场迎战青岛队的比赛中,因主队以3∶2领先的情况下被裁判判罚点球而使比分扳平,引发了数千名球迷的集体骚乱。赛后,韩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朝鲜日报》以“中国发生球迷骚乱事件”为题进行了报道,“中国的球迷多达8000多万,其中‘足球流氓’约占10%左右。”

  西安球迷闹事后,一些媒体认为这起“球迷骚乱”就是“足球流氓”所为。但是,西安赛区负责人却坚持认为,这只是少数球迷滋事,并非“球迷骚乱”,更不能称那些闹事球迷是“足球流氓”。与此同时,中国足协在给这类事件定性时也只是使用“球迷过激行为”的词汇。显然,“足球流氓”一说在中国有所避讳。

  对于足球流氓的称呼,深圳球迷会会长简满根就认为,“足球流氓”这一称谓对于球迷来说是一种侮辱性的词汇,滋事球迷与传统意义上的流氓有着天壤之别,充其量只能叫作“过激球迷”,“‘足球流氓’这个说法有点过,其实很多球迷做出一些过激行为,更多时候是一种情绪上的宣泄,并不是把足球作为一种载体,以此故意向社会法规作出蓄意的挑衅,两者之间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建议用温和方式化解球迷情绪

  简满根就认为,中国球迷的暴力行为与球场秩序维持者的素质高低不无关系,“一些秩序维持者总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甚至大声斥责球迷,这势必让一些本就情绪激动的球迷容易出现失控,两者发生冲突也就在所难免,其实冲突的导火索往往源于双方的沟通方式和用语文明上。”

  深圳资深球迷“狂人”对此也体会颇深,“在维持球场秩序方面,深圳警察的做法就非常值得推广。与许多内地主场相比,深圳警察的做法颇为人性化,为了不让球迷产生抵触情绪,往往每个看台只安排一到两名警察,而且许多重点看台都是派出老干警。这些老干警大多头发花白,面容慈祥,而且说话非常客气,每每看到球迷有些过激举动时,总是以一种商量和劝说的口气提醒他们注意自己的行为,球迷们对此也非常接受。相反,如果每次一上来都是劈头盖脸地破口大骂,球迷们往往在感情上很难接受,因此容易产生抵触心理。”

  对于规范球迷的观赛行为,简满根告诉记者,凡是参加深圳球迷会的会员都要遵守相关章程(例如“维护俱乐部及球迷会的形象,尊重对手、裁判及其它球迷组织,文明观赛事,理智对输赢,杜绝球场暴力发生”),如有违反则要被开除出球迷会,“这些规定不是说说就算的,前两年有个别球迷老是在球场滋事,在屡次教育未果后,球迷会最后将他开除出了这个团队。这样做不是为了杀一儆百,而是要让大家知道,作为一个球迷,文明观赛有多重要。”记者许可

 

来源: 信息时报

[编辑: 王敏 ]